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、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精神,大力推进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,适应新型工业化、农牧业现代化、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,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,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,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能力,自治区教育厅近日下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专业的通知》(附件1)和《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》(附件2)。根据文件要求,新疆大学将启动自治区重点专业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目标及要求
根据自治区“创新驱动、转型发展”的要求,紧紧围绕新疆经济社会转型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功能定位,以高校发展定位和“强”、“需”、“新”学科专业为基础,对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“五大中心”建设领域,在全区本科高校重点建设40个服务重点专业。力争通过5年建设,建成一批服务国家和我区重大战略需求、开展科技创新、引领产业发展的特色品牌专业;一批服务区域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、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创新创业示范专业;一批服务区域传统特殊产业、新兴产业行业、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特殊需求的战略新兴专业。
建设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定位,科学统筹,在各自建设层次争创一流,建设一流教学条件、培养一流人才、产出一流成果,为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支撑,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出贡献。通过专业建设,改善专业基础条件,加强专业师资队伍,深化专业教学改革,创新专业培养模式,强化专业社会服务。
二、专业项目申报条件
1.特色品牌专业申报条件:符合学校办学定位,教学条件优良,师资队伍合理,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优势专业;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,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、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位居全区前列的专业。
2.创新创业试点专业申报条件:办学定位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高的应用型专业;具有良好的师资、实验实训场所和人才培养基础,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浓厚,与行业企业合作紧密的专业。
优先支持与自治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重点发展的化工、纺织服装、特色轻工、有色等学科专业;自治区产业智能提升需要的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数控机床、系统集成等学科专业;以及农林、地矿、水利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产业、医学、公安技术等服务行业人才专业。
3.战略新兴专业申报条件:符合国家、自治区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定位和社会发展需求;有一定的办学基础。
优先支持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网络信息安全、高端装备、生物医药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节能环保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学科专业。
三、申报要求
已获得过各层次各形式项目支持的专业本次仍可申报。一个专业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重点专业,不接受重复申报。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,一旦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。
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重点专业的申报工作,科学论证和规划专业建设方案,抓住实施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的有利契机,为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支撑,推动新疆大学学科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四、申报程序及时间
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专家论证,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填写《自治区重点专业申报书》(附件3),10月10日前将申报书及专业培养方案(纸质版签字盖章)各一式九份(含电子版)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中心。根据申报材料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,上报自治区教育厅。
联 系 人: 李军 地丽热巴·克依木
联系电话:8582100
附件:
1、《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专业的通知》
2、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
3、自治区重点专业申报书
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